(一)宅基地登记申请书;,(二)农村房屋所有人的身份证明材料(户口簿和申请人个人身份证等),委托代理申请的还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明;,(三)宅基地的相关证明材料,比如村民申请宅基地报批表、农村居民宅基地审批表、村镇建设规划许可证等;,(四)农村村民地籍调查表、宗地图及宗地界址坐标;,(五)房屋权属证明材料(房屋所有权证,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提供村关于宅基地上房屋所有权的证明);,依据《民法典》的规定,对于房屋确权的房屋包括什么没有明确规定,而房屋确权其实是房屋物权的登记,一般情况下,所有类型的房屋都可以确权,经确权后办理物权登记。,(一)农村房屋所有人向村委会提出申请,并按照规定递交土地使用权证书、规划许可证,交由村委会进行审核;,(二)村干部及其他村委会成员根据农民的申请情况进行核查,属实的签字盖章并递交给乡政府;,(三)乡镇部门会安排相关工作人员去实地查看,看看农民的房子是不是符合相关的规定,宅基地的大小是不是在规定范围内,审核无误的情况下签字,交给县规划局;,(四)县规划局会审核农村房屋所使用的宅基地是不是符合乡镇发展要求,符合要求的审核通过;,(五)拿着相关材料,去当地的房管局办理不动产登记,即农村房屋产权证,并缴纳相应的费用。,《民法典》,第二百一十条规定,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第二百一十一条规定,当事人申请登记,应当根据不同登记事项提供权属证明和不动产界址、面积等必要材料。,农村宅基地没有确权的,可以按照以下流程,再次申请确权:,(一)向确权登记机关申请补办登记;,(二)填写申请表并提交相关确权材料;,(三)受理申请后,审核材料;,(四)符合确权条件,颁发宅基地使用权证。,《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条第二款的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用于非农业建设的,由土地使用者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管理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集体土地使用权证书,确认建设用地使用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三十八条
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
(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不符合本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条件的;
(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
(四)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
(五)权属有争议的;
(六)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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