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1、首先准备好身份证原件2、有单位的在所在单位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单位或开介绍信,或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由单位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3、无单位的带身份证到村委会或综治办说明来由,综治办工作人员就会拿出综治办人员管理表格,写上证言,并签字、盖章4、到派出所说明来由并出具身份证及表格,民警根据身份证查看档案,看是否有不良记录。查看完毕后,写上证言并签字盖章。派出所留底一份5、到镇综治办说明来由并出具身份证及表格,镇综治办工作人员写上证言,并签字、盖章。镇综治办留底一份6、带上身份证及表格到区综治办。说明来由并出具身份证及表格,区综治办工作人员写上证言,并签字、盖章。区综治办留底一份。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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