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好走旅游网。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山东非因工死亡赔偿规定?

山东非因工死亡赔偿规定?

来源:好走旅游网

律师解答:

1.丧葬费:本企业职工平均工资2个月。(山东省标准调整为1000元)2.一次性救济金:其供养直系亲属1人者,为死者本人工资6个月;2人者,为死者本人工资9个月;3人或3人以上者,为死者本人工资12个月(或10个月全省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救济费,以高者为准)。3.供养直系亲属生活困难补助:企业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符合领取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条件的供养直系亲属,每人每月补助标准按企业所在地调整为5类:280元、250元、220元、200元、180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haog.cn 版权所有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