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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孩子离婚手续要哪些材料

来源:好走旅游网

法律分析:有孩子离婚需要的手续是:

1、双方通过协议方式离婚的,离婚登记按照初审、受理、审查、登记(发证)的程序办理。

2、诉讼离婚的首先委托律师起草起诉状,向有管辖权的递交起诉状和证据;

决定是否受理该诉讼,受理后在法定时间内向对方发送起诉状副本,安排开庭审理。

有孩子离婚需要的材料是:

1、结婚证或婚姻登记机关证明;

2、婚姻基础状况的证明材料,如经人介绍或包办买卖婚姻等证明材料;

3、婚后夫妻感情变化、引起离婚原因的证明材料;

4、夫妻双方经济状况以及财产清单;

5、住房的证据材料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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