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在婚后给女方购买的首饰属于人身专属性,按照法律,一般不进行分割。首饰不是生活必需品且是金银首饰,视为对女方的赠与,不用返还。彩礼除非符合三种法定情形之一的,才可以退还。
法律分析
在结婚时,男方在婚后给女方购买了首饰。双方离婚时,这些首饰不能进行分割,仍然归原使用者所有。
首先,这些首饰具有人身专属性。
其次,按照普遍性来说,首饰的使用者基本上都是女性。在民法典中,照顾女性是该法的一个原则。
再次,这些首饰不是生活必需品。家里能买这些饰品,说明家里经济条件很好。因此,对首饰不进行分割也不影响一方的生活状况。金银首饰视为对女方的赠与,一般不用返还。
彩礼除非符合三种法定情形之一,才可以退还:
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3、婚前给付并导致婚后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该内容由 杨岚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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