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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共同财产里股票增值部分是否计算在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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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共同财产股票增值部分计算在内,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双方有财产协议,约定该财产婚后个人所有的,不是夫妻共同财产。

一、婚前个人财产婚后产生的收益归谁所有

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二、婚前财产婚后收益怎样认定

一般来讲,夫妻一方财产在婚后的收益主要包括孳息、投资经营收益及自然增值。

一方婚前用个人财产购买股票、基金、或房产等,如果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进行了交易和经营,其收益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没有进行任何行为的经营、管理和操作,也没有人为因素和资本运作成分,离婚时的账面增值部分更倾向于认定为自然增值。

因此,投资经营收益属于共同财产,孳息和自然增值则属于个人财产。

三、婚前财产是婚后的共同财产吗?

如果没有特别约定的,一方的婚前财产不属于婚后共同财产。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其个人财产,但当事人约定归共同所有的,按约定执行。且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六条

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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