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如果是侦查阶段,只能委托律师会见,如果需要送东西可以通过律师代送。
2,如果是审查阶段可以委托辩护人(不限于律师)代送相关物品。
3,一般只能送衣物、日常用品,不允许送食物,信件需要经过检查才能传递。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
第三十条 人犯近亲属给人犯的物品,须经看守人员检查。
第三十一条 看守所接受办案机关的委托,对人犯发收的信件可以进行检查。如果发现有碍侦查、起诉、审判的,可以扣留,并移送办案机关处理。
第三十二条 人民已经决定提起公诉的案件,被羁押的人犯在接到起诉书副本后,可以与本人委托的辩护人或者由人民指定的辩护人会见、通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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