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确权以后多余的地国家收费用吗?不会收费,归村集体。1、农村土地确权后,多余的土地属于集体所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2、土地确权是指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和他项权利的确认、确定,简称确权,也是依照法律、的规定确定某一范围内的土地的所有权、使用权的隶属关系和他项权利的内容。3、确权机关是指依法有权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归属的行政机关。依照我国《土地管理法》第十六条的规定,确权的权利主体为乡级或县级以上,也就是说只有乡级或县级以上才具有确认所有权和使用权的权力。以上就是我为大家总结的内容,希望大家明白。 该内容由 杨振军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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