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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效力判决能否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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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判决存在法定情形时可再审,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法院院长可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再审已生效的判决。当事人如有新证据能推翻原判决,可申请再审。

法律分析

有关婚姻效力的判决只要存在法定情形是能再审的。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具体规定,各级人民法院院长认为需要再审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确有错误的判决的,应当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当事人认为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等情形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再审。

拓展延伸

再审程序适用于婚姻效力判决吗?

再审程序通常适用于婚姻效力判决。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一方对婚姻效力判决有异议或认为判决存在错误时,可以提起再审程序。再审程序的目的是为了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确保判决结果的公正性和准确性。在再审过程中,法院将重新审查案件的事实和证据,并对原判决进行综合评估。如果再审申请被法院接受,将重新审理案件,并可能对原判决做出修改或撤销。然而,再审并非适用于所有婚姻效力判决,具体是否适用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和法律规定进行判断。

结语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婚姻效力的判决在特定情形下可以进行再审。再审程序旨在确保判决结果的公正性和准确性,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再审申请需符合法律规定,并经法院审查决定是否接受。再审并非适用于所有婚姻效力判决,具体是否适用需根据具体情况和法律规定判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九十八条

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发现确有错误,认为需要再审的,应当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

第二百条

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

(一)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

(二)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

(三)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

(四)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质证的;

(五)对审理案件需要的主要证据,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书面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人民法院未调查收集的;

(六)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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