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小产权房的保全期限是根据不同地区政策而定,没有统一的规定。在保全期限内产权可以得到保护,但过期后产权可能会受到影响。
法律依据:
1.《物权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房屋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的保全期间,由权利人申请人民法院保全措施的,自受理之日起至法律规定的时效期间届满。”
2.《城市房屋所有权证书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一条规定:“对于未经批准、登记的房屋,所有权保护期为二十年。”
3.不同地区的政策规定可能有所不同,需要具体参考当地相关政策文件。
总之,小产权房的保全期限需要具体参考当地相关政策文件,权利人应在保全期限内主动申请保全措施以维护自己的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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