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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欠债,另一方是否要一起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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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中的一方欠下债务,需要考虑该债务是否属于共同债务。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而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

法律分析

如果夫妻中的一方欠下了债务,那么另一方是否需要一起偿还债务,需要考虑该债务是否属于共同债务。如果是共同债务,那么另一方就有责任偿还。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二、夫妻共同债务是如何认定的

1、关键看借的钱,是否用于双方共同的生活或生产经营了。如果是借钱一方据为己用,而对方不知情,或者不认可,而且后期另一方也没有因为借钱这个事情从中得到好处或受益,那也不是共同债务,也就是所谓的个人债务。

2、最常见的,也是最容易被法院认可的共同债务有:

(1)、一方在婚后借款用于购买共同所有的房屋的;

(2)、一方在婚前,双方或单方借款买房,如果最后房屋是按共同财产处理的,那法院会根据公平原则,即便另一方不认可婚前的借款,法院也会认定婚前一方借款是共同债务;

(3)、一方不尽家庭义务,一直不向家里交钱,另一方为了子女教育或生活开支发生的借款;

(4)、或者为了还共同房贷借的款,也是共同债务。

结语

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需要考虑借款的用途以及是否用于共同的生活或生产经营。如果借款用于共同的生活或生产经营,且双方共同签名或另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则该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如果借款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以外的地方,或者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擅自使用并产生债务,则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债权人需要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二章 借款合同 第六百七十条 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二章 借款合同 第六百七十七条 借款人提前返还借款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应当按照实际借款的期间计算利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二章 借款合同 第六百七十四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对支付利息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借款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借款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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