缓刑期间犯新罪的处理及是否构成累犯。根据刑法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内犯新罪或发现未判决的其他罪,应撤销缓刑并作出判决。对于判决宣告前犯数罪的人,除死刑和无期徒刑外,刑期应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并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执行刑期。缓刑期间再犯新罪不构成累犯,但需撤销缓刑并合并处理新旧罪行。
法律分析
一、缓刑期间犯新罪的处理是怎样的
1、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
2、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
3、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
4、法律依据:《刑法》
第七十七条
【缓刑的撤销及其处理】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或者违反人民法院判决中的禁止令,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
第六十九条
【数罪并罚的一般原则】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总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五年。
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的,执行有期徒刑。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管制,或者拘役和管制的,有期徒刑、拘役执行完毕后,管制仍须执行。
数罪中有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须执行,其中附加刑种类相同的,合并执行,种类不同的,分别执行。
二、缓刑期间再犯新罪是否构成累犯
1、在缓刑期间再犯新罪,是不构成累犯的,这个主要是由缓刑的处罚性质决定的。
2、对于缓刑期间的犯罪分子,犯新罪的话,要撤销其缓刑,立即收监,然后对新罪和老罪一块处理,把两罪的刑法进行数罪并罚;
结语
缓刑期间犯新罪,将撤销缓刑并对新罪作出判决。若在判决宣告前犯数罪,刑期将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但管制不超过三年,拘役不超过一年,有期徒刑不超过二十年。缓刑期间再犯新罪不构成累犯,需撤销缓刑,对新旧罪进行数罪并罚处理。以上法律依据为《刑法》第七十七条和第六十九条。
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八章 侦 查 第十节 技术侦查 第二百六十八条 采取技术侦查措施收集的材料在刑事诉讼中可以作为证据使用。使用技术侦查措施收集的材料作为证据时,可能危及有关人员的人身安全,或者可能产生其他严重后果的,应当采取不暴露有关人员身份和使用的技术设备、侦查方法等保护措施。
采取技术侦查措施收集的材料作为证据使用的,采取技术侦查措施决定书应当附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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