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用书面或者口头方式直接向机关报案。
法律依据:
《机关办理经济犯罪案件的若干规定》
第一条 机关内部对经济犯罪案件的管辖,严格按照刑事案件管辖分工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条 上级机关若认为有必要,可以直接立案侦查或者组织、指挥、参与侦查下级机关管辖的经济犯罪案件;下级机关认为案情重大、复杂,需要由上级机关侦查的案件,可以请求移送上级机关侦查。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haog.cn 版权所有 赣ICP备2024042798号-2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