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十月份工作日应当按照按实际上班天数计算工资。工资可以以时薪、月薪、年薪等不同形式计算。由用人单位承担或者支付给员工的下列费用不属于工资:
1、社会保险费;
2、劳动保护费;
3、福利费;
4、解除劳动关系时支付的一次性补偿费;
5、计划生育费用。
工资是指雇主或者法定用人单位依据法律规定、或行业规定、或根据与员工之间的约定,以货币形式对员工的劳动所支付的报酬。工资是生产成本的重要部分。法定最少数额的工资叫最低工资,工资也有税前工资、税后工资、奖励工资等各种划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五十一条 法定节假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即折算日工资、小时工资时不剔除国家规定的11天法定节假日。据此,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为:
日工资:月工资收入除以月计薪天数
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除以(月计薪天数乘以8小时)。
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除以12月=21.7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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