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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和死亡赔偿金分配区别是什么?

来源:好走旅游网

遗产和死亡赔偿金分配区别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分配对象和分配方式。死亡赔偿金主要给予侵权方支付给死者家属或被抚养人的精神抚慰和经济补偿,不属于遗产,按照家庭成员之间的依赖程度进行分配。而遗产分配是根据法定继承、遗嘱或其他法律规定对财产所有人死亡后遗产的分配制度。对于遗产继承纠纷,可以通过自行协商、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来解决。

法律分析

一、遗产和死亡赔偿金分配区别是什么?

遗产和死亡赔偿金分配区别主要体现在以下两点:

1、分配的人群不同

(1)关于死亡赔偿金的分配,死亡赔偿金是侵权方给予死者家属或者被抚养人的精神抚慰和经济补偿,不属于遗产,其分配原则为:扣除丧葬费、被抚养人生活费等费用外,按照家庭共同生活紧密程度和依赖程度在家庭成员之间进行分配。

(2)遗产分配是指财产所有人死亡后根据法定继承、遗嘱或其他法律规定对其遗产的分配制度。法定继承的遗产分配原则指的是在法定继承中确定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应分得的遗产份额的基本准则。

2、是否平均进行分配

(1)死亡赔偿金不应平均分配,分割时,应考虑死者近亲属的年龄、精神损害程度、对死者的经济依赖程度和生活关联程度及将来的生活保障等因素合理确定分配数额。

(2)遗产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抚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抚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二、遗产继承纠纷应该怎么处理?

1、自行协商

继承纠纷发生后,相关当事人可以在完全自愿的基础上,通过互谅互让,就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协商达成一个各继承人都愿接受的协议,然后按协议分割遗产。

2、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

人民调解委员会是群众性组织。在发生继承纠纷后,如有关当事人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人民调解委员会以民法典为依据,通过说服教育的方法来调解纠纷,促使当事人在自觉自愿的基础上,相互谅解,相互让步,达成协议。

3、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继承纠纷发生后,经协商不成时,可以不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经过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不成调解的,任何一方也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

因意外伤害去世的才可以获得死亡赔偿金,自然人正常情况下在立遗嘱的时候都只能分配自己名下的现有财产,不可能对不存在的死亡赔偿金进行分配。去世以后,因为他人的侵权行为而获得的其他赔偿都不是遗产。当然对于那些被侵权后没有死亡的主体,获得的赔偿金是可以被继承的。

结语

遗产和死亡赔偿金的分配有两个主要区别。首先,分配的对象不同。死亡赔偿金是侵权方给予死者家属或被抚养人的精神抚慰和经济补偿,不属于遗产,按照家庭成员之间的依赖程度进行分配。而遗产分配是根据法定继承、遗嘱或其他法律规定对财产所有人死后的财产进行分配。其次,分配方式不同。死亡赔偿金的分配应根据死者近亲属的情况进行合理确定,而遗产一般应当均等分配,但对有特殊困难的继承人或承担抚养义务的继承人可以进行照顾或多分。在处理遗产继承纠纷时,可以通过自行协商、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等方式解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遗嘱继承和遗赠 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 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

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

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遗嘱继承和遗赠 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

伪造的遗嘱无效。

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遗嘱继承和遗赠 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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