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人可以离婚。军人可以选择协议离婚或诉讼离婚的方式,如果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前述离婚协议书,到民政部门登记离婚;如果无法协商一致,主张离婚一方可以起诉到法院要求离婚。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军人的配偶要离婚的,需取得军人一方的同意,但是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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