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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电动车上牌怎么办理

来源:好走旅游网

1、电动自行车材料的电动自行车所有人应提交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购车发票或收据原件和复印件、车辆出厂合格证原件。

2、购车发票或收据丢失的,车主应向原购车厂家要求更换。最近到电动自行车登记点,超过上述期限的,交通管理部门不予登记。《关于电动自行车新国家标准实施前过渡期内相关工作的通知》

(1)消费者购买电动自行车(包括其他两轮电动汽车),应于2019年3月31日前向当地公安机关申请有效身份证明、车辆合法来源证明和车辆合格证。

(2)备案登记车辆(包括公安机关防盗备案登记的车辆)的使用期限至2021年12月31日。

(3)按照旧国家标准生产并列入《公告》的电动自行车,应当自2019年4月15日起,严格按照新国家标准进行登记。(2019年4月15日起,消费者应当按照新公安机关登记。

(4)禁止未经登记或备案登记的电动自行车(包括其他两轮电动汽车)在道路上行驶。违反规定的,公安机关依法扣留车辆;车辆未列入公告,经鉴定为机动车的,由驾驶员按照机动车鉴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七条申请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交验机动车,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一)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二)购车发票等机动车来历证明;

(三)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机动车进口凭证;

(四)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或者免税凭证;

(五)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六)车船税纳税或者免税证明;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在机动车注册登记时提交的其他证明、凭证。

不属于经海关进口的机动车和国务院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规定免予安全技术检验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

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二日内,确认机动车,核对车辆识别代号拓印膜,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核发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和检验合格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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