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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共同借款人上征信报告吗?

来源:好走旅游网

律师解析:

失信被执行人乘坐交通工具时,不能选择列车软卧。不能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 第一条 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具有下列情形之-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

(一)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二) 以伪造证据、勋、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三) 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四) 板财赔报告制度的(五) 反限制消费令的(六) 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

第三条 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不得有以下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一)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

(二)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XX等场所进行高消费;

(三)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

(四)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

(五)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

(六)旅游、度假;

(七)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

(八)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

(九)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被执行人为单位的,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被执行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不得实施前款规定的行为。因私消费以个人财产实施前款规定行为的,可以向执行法院提出申请。执行法院审查属实的,应予准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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