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被拆迁者所拥有的土地价值取决于多种因素,包括土地性质、地理位置等。如果土地属于国有土地,被拆迁者只有土地使用权,无法获得赔偿。如果土地属于集体所有,被拆迁者有土地承包经营权,应当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获得合理的补偿。但是,在征收补偿过程中,政府部门的评估存在一定的主观性和不公正性,因此被拆迁者有权依法提出异议,并要求重新评估。
法律依据:
1.《物权法》第二十二条:土地所有权属于国家或者集体所有,个人和单位可以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承包经营权或者其他物权。
2.《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二条:城市土地资源配置和使用应当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
3.《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六条: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应当依照国家征收政策和地方政府的征收计划及时支付被征收人合理的补偿。
4.《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征收补偿应当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确定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合理确定补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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