扣留机动车,处二百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六条 第一款 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的,由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并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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