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竞业禁止是指根据法律规定或用人单位通过劳动合同和保密协议禁止劳动者在本单位任职期间同时兼职于与其所在单位有业务竞争的单位,或禁止他们在原单位离职后从业于与原单位有业务竞争的单位,包括创建与原单位业务范围相同的企业。、竞业禁止协议主要要求劳动者在职或离职期间不得从事与所在单位有业务竞争或范围相同的工作,并根据劳动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此经济补偿为必须性条款,无补偿约定,竞业禁止约定对劳动者无效。保密协议,是指协议当事人之间就一方告知另一方的书面或口头信息,约定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该等信息的协议。负有保密义务的当事人违反协议约定,将保密信息披露给第三方,将要承担民事责任甚至刑事责任。两者侧重点不同,分别对待。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四)》第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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