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受到过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的,会影响本人、直系子女、直系父母、配偶的参加、公、警校招生、军校招生、银行招聘、国企招聘等的政审,政审不合格是不予录用的。 2、有案底的人一般不能从事法官、检察官、公务员、等工作。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第十条 下列人员不得担任法官:(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二)曾被开除公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2012修正)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人民:(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二)曾被开除公职的。
《刑事诉讼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任务,是保证准确、及时地查明犯罪事实,正确应用法律,惩罚犯罪分子,保障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教育公民自觉遵守法律,积极同犯罪行为作斗争,维护社会主义法制,尊重和保障,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保障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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