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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纠纷是否属于专属管辖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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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纠纷不属于专属管辖,中国民事诉讼的专属管辖有:不动产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管辖;港口作业诉讼由港口所在地管辖;登记诉讼由登记机关所在地管辖;继承遗产诉讼由继承人所在地管辖;破产诉讼由破产企业所在地管辖。房屋买卖纠纷是常见的法律实践,保障合理权益是必要的。

法律分析

一、关于房屋买卖纠纷属于专属管辖吗

房屋买卖纠纷不属于专属管辖,中国民事诉讼的专属管辖有:因不动产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管辖;港口作业中发生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管辖;因登记发生的诉讼,由登记机关所在地人民管辖;继承遗产的诉讼,被继承人生前户籍所在地或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管辖;破产诉讼,由破产企业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人民管辖。

中国行政诉讼的专属管辖:因不动产提起的行政诉讼案件,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管辖。

二、专属管辖内容:

(1)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管辖。不动产是指不能移动或移动后会降低或丧失其性能和使用价值的地面附着物。如土地、矿山、建筑物等。将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规定为专属管辖,是各国民事诉讼法的通行做法。

(2)因港口作业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管辖。港口作业是指船舶进出港口进行调度、装卸货物、排除障碍等作业。港口作业所造成的纠纷,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指海事)管辖。有利于调查、勘验、了解情况,及时、正确地裁判。

(3)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之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管辖。遗产是死者生前个人所有的合法财产,包括动产和不动产。在确定“主要遗产”时,一般以不动产所在地作为主要遗产地,动产有多项的,则以价值高的动产所在地作为主要遗产的。买卖房屋的时候,对该房屋的具体情况需要有一个详细的了解,这也是最为基本的购房要求。

在现实生活中由于房屋买卖纠纷引起的法律实践是非常常见的,涉及到金额的损失,人们往往会特别的关注,但是总的来说,保障合理权利也是必要的。

结语

房屋买卖纠纷并不属于专属管辖范围。根据中国民事诉讼法规定,专属管辖包括不动产、港口作业、登记、继承遗产和破产等案件。在房屋买卖中,了解房屋情况、保障合理权益是必要的。在现实生活中,房屋买卖纠纷是常见的法律问题,关注保障合理权益十分重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二章 管辖 第二十 专门人民案件的管辖另行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1修正):第一编 总则 第二章 管辖 第一节 级别管辖 第十九条 中级人民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

(一)重大涉外案件;

(二)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三)最高人民确定由中级人民管辖的案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1修正):第一编 总则 第二章 管辖 第二节 地域管辖 第二十七条 因公司设立、确认股东资格、分配利润、解散等纠纷提起的诉讼,由公司住所地人民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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