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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新民法典彩礼规定不得超过多少

来源:好走旅游网

彩礼是自愿的,法律不禁止也不肯定。婚约解除后,返还彩礼的要求应根据是否结婚为主要判断依据,不考虑解除原因或过错。司法解释侧重于婚约目的是否达成,而民间习俗则侧重于过错责任。彩礼是古老习俗,多少没有法律规定,但在特定情形下支持返还。

法律分析

我国法律对给付彩礼既不禁止也不肯定,是否给付彩礼以及给多少,完全由当事人自行决定。给彩礼的目的是为了结婚,彩礼依附于婚约,婚约解除,彩礼也就失去了存在的依据。

对于婚约解除后,彩礼如何处理,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当事人订立婚约的目的是结婚,结婚从形式上看是以是当事人是否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为依据的,从本质上看是以当事人是否共同生活为依据的。

可见,在确立彩礼是否返还时,是以当事人是否结婚为主要判断依据的,而不考虑婚约解除的原因是什么,也不考虑是谁的过错导致婚约的解除。概而言之,依据司法解释的规定,当订立婚约目的未达到时,只要男方提出返还彩礼的要求,女方就得无条件返还。

值得一提的是,女方的抗辩的理由并非毫无道理:在广大农村,关于彩礼的处置有一种习惯做法,即如果男方先提出分手,彩礼不再返还;如果女方先提出分手,彩礼要全部返还。这种对彩礼返还的习惯做法中含有一种朴素的道理,那就是要对导致婚约解除的过错方给予一定的惩罚,以维护婚姻的严肃性。可见,关于婚约解除后彩礼的处置,民间习惯与司法解释有着不同的侧重点。司法解释主要侧重于考察婚约的目的是否达成,民间习惯则侧重于考察是哪一方的过错造成婚约的目的不能实现;前者偏重结果的考量,后者则偏重原因的考量;相比前者,后者更易为民众接受,更能体现公平,更有利于维护社会诚信。

彩礼是我国自古以来的习俗,是双方在结婚前,男方需要支付给女方一笔彩礼费,这是属于自愿的一种意愿,而彩礼的多少也是自愿的行为,在法律上没有规定的,其次在符合特定情形下,还支持返还彩礼。

结语

结婚彩礼的给付在我国法律上既不被禁止也不被肯定,完全由当事人自行决定。然而,当婚约解除后,彩礼的处理需要考虑特定情形。如果当事人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未共同生活或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人民应予以彩礼返还的支持。在判断彩礼是否返还时,主要依据是当事人是否结婚,而不考虑解除婚约的原因或过错责任。虽然民间习惯对彩礼返还有不同的侧重点,但司法解释更注重婚约目的的达成,以维护社会诚信和公平。彩礼作为我国古老的习俗,是自愿的行为,法律并未明确规定其金额,但在特定情形下,返还彩礼是受支持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章 一般规定 第四百六十五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章 一般规定 第四百六十六条 当事人对合同条款的理解有争议的,应当依据本法第一百四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确定争议条款的含义。

合同文本采用两种以上文字订立并约定具有同等效力的,对各文本使用的词句推定具有相同含义。各文本使用的词句不一致的,应当根据合同的相关条款、性质、目的以及诚信原则等予以解释。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章 民事权利 第一百一十九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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