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合同需要包含以下内容:甲乙双方的基本信息;工程项目和地址,安全保证金的收费及方式;组织设计和工期,工程质量和检验条款;材料和设备供应,竣工验收和结算条款;甲乙双方联系方式和响应时间,甲乙双方的安全责任、权利和义务;违约责任和索赔条款等。
法律分析
建设工程合同应包括以下内容:甲乙双方的基本身份信息;工程项目和地址;安全保证金的收取费用和方式;组织设计、工期、工程质量和检验条款;材料和设备供应、竣工验收和结算条款;甲乙双方的联系方式和响应时间;甲乙双方的安全责任、权利和义务;违约责任和索赔条款等。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七百八十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建设工程合同包括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第七百八十九条建设工程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第七百九十四条勘察、设计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提交有关基础资料和概预算等文件的期限、质量要求、费用以及其他协作条件等条款。第七百九十五条施工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工程范围、建设工期、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工程质量、工程造价、技术资料交付时间、材料和设备供应责任、拨款和结算、竣工验收、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相互协作等条款。 该内容由 杨岚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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