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交警开的罚单,但交警没有签名和盖章是不生效的,如果录入系统可以提起行政复议,根据行政复议结果来决定是否交罚款,不过通常在有足够证据证明是因违章行为开出的罚单,还是要接受处罚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三十四条 执法人员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应当向当事人出示执法身份证件,填写预定格式、编有号码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当场交付当事人。前款规定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载明当事人的违法行为、行政处罚依据、罚款数额、时间、地点以及行政机关名称,并由执法人员签名或者盖章。执法人员当场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必须报所属行政机关备案。
第三十五条 当事人对当场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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