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娘家给的陪嫁房一般属于女方的婚前财产,是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以下5种都是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1、一方的婚前财产;2、一方由于人身损害而取得的赔偿或补偿;3、遗嘱或赠和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5、其他要归一方的财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夫妻个人财产】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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