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单方面降薪违反劳动法,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认定变更无效。仲裁申请书应包含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信息、仲裁请求、事实和理由、证据和证人。劳动争议可通过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四种途径解决,但必须经过仲裁程序才能起诉。
法律分析
一、企业单方面降薪违反劳动法吗?
公司单方面降薪不合法,用人单位变更劳动合同内容必须和劳动者协商一致后方可实施。工资报酬属于劳动合同的重要内容,工资调整属于变更劳动合同的行为,变更劳动合同,必须双方协商同意。在没有依法协商之前,公司单方面改变工资报酬是一种违约行为。劳动者可以到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认定用人单位单方面变更属于无效。
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1、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住所、通讯地址和联系电话,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通讯地址、联系电话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2、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
3、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书写仲裁申请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仲裁委员会记入笔录,经申请人签名或者盖章确认。
二、发生劳动争议后如何维权?
劳动者可以通过以下四种途径进行维权:
1、协商进行解决。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劳动纠纷问题直接进行协商,这不是必经程序,双方可以协商,也可以不协商,完全出于自愿。
2、申请进行调解。当事人就已发生的劳动纠纷向劳动纠纷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程序也由当事人自愿选择,调解协议不具有强制执行力,如果双方当中有一方反悔了,那么同样也可以向仲裁机构去申请仲裁处理。
3、仲裁处理。当事人将纠纷提交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进行处理的程序,如果想提起诉讼打劳动官司,必须经过仲裁程序,不能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4、诉讼解决。即平常所说的打官司。诉讼程序的启动条件是由不服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决的一方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后启动的程序。
结语
企业单方面降薪违反劳动法。工资调整属于变更劳动合同的行为,必须双方协商同意后方可实施。在未经依法协商的情况下,公司单方面改变工资报酬是一种违约行为。劳动者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认定用人单位的变更属于无效。劳动者可通过协商、调解、仲裁或诉讼等途径进行维权,其中仲裁程序是提起诉讼的前提。劳动者应了解自己的权益,积极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四十条 【无过失性辞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五章 特别规定 第二节 劳务派遣 第六十五条 【劳务派遣中解除劳动合同】被派遣劳动者可以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的规定与劳务派遣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被派遣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情形的,用工单位可以将劳动者退回劳务派遣单位,劳务派遣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八十九条 【不出具解除、终止书面证明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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