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利贷不全是属于无效合同。对于高利贷部分的利息,法律不予保护,但是不属于高利贷部分的利息,仍然是有效的。合同无效的情景有,违法、违背公序良俗的合同;贷款人从金融机构处套取贷款进行借贷的合同;以及无放贷资格的出借人向不特定对象提供借款的合同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条 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章。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法、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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