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继承人债务的范围及处理方式:被继承人债务包括税款和个人生活欠债等,继承人应按实际遗产价值清偿,超过部分可自愿偿还。若继承人放弃继承,则可不负清偿责任。处理方式:法定继承人按比例清偿债务,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可按比例偿还。在清偿时需区分被继承人个人财产和共有财产,避免错误清偿。
法律分析
一、被继承人债务的范围有哪些
被继承人债务,是指被继承人生前个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用于个人生活所欠下的债务。
主要包括这样几类:
1、被继承人依照我国税收法规的规定应当缴纳的税款。
2、被继承人因合同之责欠下的债务。
3、被继承人因侵权行为而承担的损害赔偿的债务。
4、被继承人因不当得利而承担的返还不当得利的债务。
5、合伙债务各属于被继承人应当承担的债务,被继承人承担的保证债务等等。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二、被继承人债务怎么处理
(1)当只有法定继承人继承遗产时,从原则上讲,应当依照继承人各自所得的遗产份额,按照比例清偿被继承人的债务。即多得者多还,少得者少还。当然这种清偿仍必须以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也就是说继承人最多清偿数额不超过他的继承所得。
(2)如果几个遗产接受者中既有法定继承人,又有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时,首先由法定继承人用继承到的遗产清偿债务,如其所得遗产不足以清偿时,剩余的债务由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比例用所得遗产偿还。
(3)如果只有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的,应当由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比例用所得遗产偿还。
在现实生活中被继承人死亡时,属于被继承人的那部分财产,往往还处在家庭共有财产状态中,其遗产尚未确定。因此在清偿被继承人债务时,先要从共有财产中分割出属于被继承人的那份财产作为真正的遗产,以此作为清偿的依据。切忌不分青红皂白把被继承人家庭的财产都作为遗产并以这个“遗产”负责对被继承人债务的清偿。
结语
继承人应依法清偿被继承人的债务,包括税款和个人生活所欠债务。具体范围包括税款、合同债务、侵权赔偿、返还不当得利等。继承人可按实际遗产价值限额清偿,超额部分可自愿偿还。若放弃继承,可不负清偿责任。处理方式视情况而定,若只有法定继承人,则按份额清偿;若有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则法定继承人优先清偿,剩余债务由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比例偿还。若只有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则由其按比例偿还。清偿前需确定被继承人的真正遗产,不能将共有财产都视为遗产清偿债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四章 继承 第三十三条 遗嘱效力,适用遗嘱人立遗嘱时或者死亡时经常居所地法律或者国籍国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遗嘱继承和遗赠 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遗嘱继承和遗赠 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
伪造的遗嘱无效。
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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