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失决水罪的构成要件是:侵犯公共安全、实施危害公共安全的决水行为、造成严重后果、一般主体过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五第二款,过失犯前款罪的刑罚为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者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法律分析
过失决水罪的构成要件: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或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
2、客观方面表现为实施危害公共安全的决水行为,并且造成了严重后果;
3、本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即达到法定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可构成;
4、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包括过于自信过失和疏忽大意过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五第二款的规定,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拓展延伸
过失决水罪的构成要素及相关行为分析
过失决水罪是指在特定情况下,由于过失行为导致他人溺水死亡的犯罪行为。构成要素包括主观过失和客观过失。主观过失是指犯罪人对于可能导致他人溺水死亡的后果存在疏忽、轻信或者麻痹大意的心态。客观过失是指犯罪人在行为上存在违反安全规定、不符合常理或者不符合专业知识的情况。相关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不按规定设置警示标识、不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不提供足够的救援设施等。对于过失决水罪的构成要素及相关行为的分析,有助于法律实践中对该罪行的认定和判决,以维护社会公平与正义。
结语
过失决水罪的构成要件包括对公共安全的侵犯、实施危害行为并造成严重后果,主体为一般主体,主观上表现为过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过失犯前款罪的刑罚为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过失决水罪是指因过失行为导致他人溺水死亡的犯罪行为,构成要素包括主观过失和客观过失。对于该罪行的认定和判决,有助于维护社会公平与正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2016修正):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七十三条 侵占、盗窃或者抢夺防汛物资,防洪排涝、农田水利、水文监测和测量以及其他水工程设备和器材,贪污或者挪用国家救灾、抢险、防汛、移民安置和补偿及其他水利建设款物,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的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2016修正):第五章 水资源配置和节约使用 第五十五条 使用水工程供应的水,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向供水单位缴纳水费。供水价格应当按照补偿成本、合理收益、优质优价、公平负担的原则确定。具体办法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供水行政主管部门依据职权制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2016修正):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七十一条 建设项目的节水设施没有建成或者没有达到国家规定的要求,擅自投入使用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依据职权,责令停止使用,限期改正,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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