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人民法院应当撤销失踪宣告,在所在单位开证明信,证明失踪的人是原单位的人,拿着证明信去派出所户部办理上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十五条 失踪人重新出现,经本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申请,人民法院应当撤销失踪宣告。失踪人重新出现,有权请求财产代管人及时移交有关财产并报告财产代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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