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加快高速铁路建设,建成鲁南高铁曲菏段、菏兰段和雄商高铁菏泽段,规划建设沪太高铁菏泽段、青延高铁菏泽段,构建米字型高铁枢纽,形成“一主七副”高铁站布局。
法律依据:《铁路安全管理条例》 第三条 铁路行业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全国铁路安全监督管理工作,铁路行业监督管理部门设立的铁路监督管理机构负责辖区内的铁路安全监督管理工作。铁路行业监督管理部门和铁路监督管理机构统称铁路监管部门。 有关部门依照法律和规定的职责,负责铁路安全管理的有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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