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保障受试者权益的主要措施是伦理委员会审查同意与受试者签订知情同意书。
【法律依据】:
《药品注册管理办法》
第二十五条 开展药物临床试验,应当经伦理委员会审查同意。
药物临床试验用药品的管理应当符合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的有关要求。
第二十六条 获准开展药物临床试验的,申办者在开展后续分期药物临床试验前,应当制定相应的药物临床试验方案,经伦理委员会审查同意后开展,并在药品审评中心网站提交相应的药物临床试验方案和支持性资料。
第三十二条 药物临床试验应当在批准后三年内实施。药物临床试验申请自获准之日起,三年内未有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的,该药物临床试验许可自行失效。仍需实施药物临床试验的,应当重新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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