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虚拟财产侵权有:网络用户利用网络侵害他人民事权益,盗用或者假冒他人姓名,侵害姓名权等等。
(一)侵害人格权。
1、盗用或者假冒他人姓名,侵害姓名权;
2、未经许可使用他人肖像,侵害肖像权;
3、发表攻击、诽谤他人的文章,侵害名誉权;
4、非法侵人他人电脑、非法截取他人传输的信息、擅自披露他人个人信息、大量发送垃圾邮件,侵害隐私权。
(二)侵害财产利益。
(三)侵害知识产权。
一、网络上骗多少钱可以立案
一般来说,被骗数额达到2000元至5000元,就达到诈骗罪的立案标准,各个地方根据经济发展状况不同可能会有所不同。如果数额较小,没有达到2000元,尚不构成诈骗罪,但是违治安,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会被处以5到15日的拘留,可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但如果诈骗行为累计数额超过2000-5000,就可以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二、网络被骗多少钱可以立案
网络被骗的金额达到3千至5千元,机关可以立案,但是要注意各个地方经济发展水平不同,各地的诈骗罪立案标准有所不同。根据刑法第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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