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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了合同不想去怎么处理

来源:好走旅游网

法律解析: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后不想到用人单位工作的,应当与用人单位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如果用人单位不同意的,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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