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相关的法律规定,穿高跟鞋开车属于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驾驶员不得有穿拖鞋、穿跟高4厘米以上高跟鞋或者赤脚和手持电话进行通话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违反规定的驾驶员将要被扣除2分并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不能穿高跟鞋驾驶机动车是因为穿高跟鞋驾驶机动车,有可能会造成鞋跟卡在油门或者制动踏板的中间位置,造成无法及时刹车,造成交通事故。
穿高跟鞋开车的法规
穿高跟鞋开车属于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道路交通安全法》对穿高跟鞋和拖鞋驾驶车辆做出专门规定,不得有穿拖鞋、穿跟高4厘米以上高跟鞋或者赤脚和手持电话进行通话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违反规定的驾驶员将要被扣除2分并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 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穿高跟鞋开车出了事故谁的责任
穿高跟鞋开车出现交通事故,其事故是因其穿高跟鞋因其的,需要负责,不是因穿高跟鞋驾车导致的事故,不负事故责任。穿高跟鞋开车是违规行为,由交管部门另行处罚。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 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条 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因抢救受伤人员需要保险公司支付抢救费用的,由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保险公司。
抢救受伤人员需要道路交通事故救助基金垫付费用的,由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 该内容由 嵇小函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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