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人轻伤的经派出所调解后还能提起刑事诉讼吗??致人轻伤的经派出所调解后还能提起刑事诉讼吗?致人轻伤的,经派出所调解后就民事赔偿达到协调的,刑事部分仍然可以提出诉讼。轻伤案件是刑事公诉案件。当事人手里有充足的证据,也可以直接向自诉。但是,基层面对的大部分治安案件都是轻伤案件,如果全部交付刑事公诉程序,国家的人力财力是很难负担,根据和谐社会的理论,国家鼓励轻微的伤害案件自行和解或者在基层调解。按照的法律并没有规定轻微刑事案件和解、调解之后还能否要求机关追究或者向人民自诉。免除刑事责任的协议在理论上效力是有问题的。但实践中,在机关主持下达成了调解协议,又要求追诉刑事责任的,、通常不会受理。除非有证据证明调解协议违反了自愿原则,或者对方未按照约定履行调解协议。法律依据:《机关办理伤害案件规定》(公通字[2005]98号)第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故意伤害(轻伤)案件,办案人员应当告知被害人可以直接向人民起诉。如果被害人要求机关处理的,机关应当受理。第九条人民直接受理的故意伤害(轻伤)案件,因证据不足,移送机关侦查的,机关应当受理。故意伤害罪,是指故意地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中国刑法中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的一种。主要特征是:(1)犯罪客体是他人的身体健康。故意伤害自己身体健康的',一般不构成犯罪。但自伤行为损害了社会利益而触犯了其他刑法条文的,则构成犯罪。(2)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损害他人的身体健康主要指损害人体组织的完整或者破坏人体器官的正常功能。伤害行为的手段是多种多样的,但不论使用何种手段,伤害他人身体的,均属伤害行为。犯罪手段的不同,只是量刑的情节之一,不是本罪构成的要件。伤害的结果,可能是轻伤或重伤,也可能是致人死亡。这样解释大家理解吗? 该内容由 赵军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haog.cn 版权所有 赣ICP备2024042798号-2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