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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户被冻结银行有告知义务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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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人民冻结财产后,应当立即通知被冻结财产的人。执行庭依据申请人的申请和的裁定采取诉讼保全措施是合法的。通常会事后通知,但也有无尽有通知义务的情况存在。如果无通知确实导致了损失,能够申请国家赔偿;如果无导致损失,能够向提供相应的保证来解除冻结措施。根据相关限定:被申请人提供相应数额并有可供执行的财产作保证的,人民应当及时解除财产保全。所以向提交解除诉讼保全申请,并按照要求提供相应的财产保证,应当及时解除财产保全措施。

法律依据:《最高院关于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

第二十一条 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的财产,以其价额足以清偿法律文书确定的债权额及执行费用为限,不得明显超标的额查封、扣押、冻结。

第二十九条 人民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及其他资金的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年。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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