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了材料后的立案时间:
一、刑事案件的立案时间
办案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
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一般应在七日内立案,重大、复杂线索,经县级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立案审查期限可延长至三十日;特别重大、复杂线索,经地(市)级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立案审查期限可延长至六十日。
对于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不予立案;并制作不予立案通知书,在三日以内送达控告人。
二、民事案件的立案时间
人民法院收到原告的起诉状和材料,对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的起诉,必须受理。
对于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
对于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六条
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
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
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二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
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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