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好走旅游网。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刑事自诉案件审理期限是多久,刑事自诉案件特点

刑事自诉案件审理期限是多久,刑事自诉案件特点

来源:好走旅游网

一、刑事自诉案件审理期限是多久

1、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刑事公诉案件和被告人被羁押的刑事自诉案件,审理期限为1个月,至迟不得超过1个半月。

2、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被告人未被羁押的自诉案件,期限为6个月;

3、简易程序审理,审理期限为20日。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二条人民审理自诉案件的期限,被告人被羁押的,适用本法第二百零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未被羁押的,应当在受理后六个月以内宣判。第二百零人民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批准。人民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

二、刑事自诉案件特点

1、由被害人或者他的法定代理人直接到人民起诉,不经过或者检察机关。

2、在审理过程中,适用调解,原告在判决前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也可以撤回起诉。

3、被告人在自诉案件审理过程中可以提出反诉。所谓反诉,就是被告人作为被害人控告自诉人犯有与本案有联系的犯罪行为,要求人民进行审判。

4、自诉人对一审判决不服(无论是作为被害人还是作为他的法定代理人),有权向上级人民提出上诉。对已经生效的判决或者裁定不服,有权提出申诉。自诉案件的刑事诉讼程序由于自诉人的起诉而引起,对于自诉案件,机关和人民均不介入,因此没有机关的侦查和人民的审查起诉。自诉人起诉时应明确提出控诉的对象,如果不能提出明确的被告人或者被告人下落不明的,自诉案件不能成立。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haog.cn 版权所有 赣ICP备2024042798号-2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