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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做伤残鉴定要注意什么

来源:好走旅游网

伤残鉴定需要注意的事项有:第一、需要受伤的当事人和鉴定所的有关鉴定人员积极配鉴定过程。第二、在整个鉴定过程中是不能够瞎编乱造做虚假提供假材料,假如虚报资料需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的。第三、出现本次事故的当事人是不能够私自去变更法医鉴定书的内容的,不然的话该法医鉴定书是视为无效的。第四、出现对鉴定结果不满意的,能够去申请经过当事人和鉴定人员已经协商好去的公安局或者司法机关,按照法律法规该部门是可以到鉴定所再次鉴定的。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一、申请司法鉴定应注意哪些事情

1、当事人应与鉴定人员积极配合,主动提供相关的伤情资料、物证和检材,如实接受鉴定人员的询问、调查和检验。

2、在鉴定过程中不得弄虚作假、提供伪证,如提供伪证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还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3、当事人不得私自更改法医鉴定书的内容,否则该鉴定书无效。

4、如果对法医鉴定的结论不服,可以申请由双方共同认可或公安、司法机关依法指定的鉴定部门重新进行鉴定。

5、鉴定结束后,当事人应对返还的有关材料、物证、检材妥善保管,以备后用。

二、残疾鉴定需要注意的事项有哪些?

残疾鉴定需要注意的事项如下:

1、需要受伤的当事人和鉴定机构的相关鉴定人员应当积极分配鉴定过程;

2、在整个鉴定过程中,不能编造虚假材料,虚假材料需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3、发生事故的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法医鉴定书的内容,否则法医鉴定书视为无效;

4、对鉴定结果不满意的,可以向当事人和鉴定人协商的公安局或者司法机关申请,根据法律法规,该部门可以再次到鉴定所进行鉴定。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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