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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的陪嫁金不属于夫妻共有财产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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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婚前陪嫁金不属于夫妻共有财产,除非是夫妻间另有约定。2、陪嫁金正常情况下应认定为是女方个人的婚前财产,离婚时依法不予分割,仍归女方个人所有。3、但是如果夫妻双方有约定,即婚前财产婚后共有的,则陪嫁金在此情况下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在离婚时可以协议分割,协议不成的,依法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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