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经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逾期仍未支付的,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劳动者因此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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