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段内容描述了犯罪行为的定义以及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的情形。犯罪行为指的是存在被客观、真实的证据证明的对社会产生危害的犯罪活动,包括犯罪预备、实行、未遂、中止和完成。而情节显着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情形,以及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经特赦令免除刑罚、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且没有告诉或撤回告诉、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死亡的情形都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法律分析
1. 没有犯罪行为的。有犯罪行为,指的是存在被客观、真实的证据证明的对社会产生危害的犯罪活动,包括犯罪预备、实行、未遂、中止和完成。
2. 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的。
1、情节显着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2、犯罪己过追诉时效期限的。我国刑法对追诉时效作了明确的规定,在立案过程中理应遵守执行。3、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特赦是国家对某些犯罪或者特定的犯罪人免除刑罚的一部或全部的措施。已经赦免得罪行,不应立案追究。4、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告诉才处理的案件,屋于刑事自诉案件,被害人依法享有决定是否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的自主权。5、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死亡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死亡的,刑事责任的承担者已不存在,再追究死者的刑事责任已没有意义,故不予立案。6、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结语
以上是对犯罪行为的定义和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的情形的列举。犯罪行为是指对社会产生危害的犯罪活动,而情节显着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同时,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经特赦令免除刑罚、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且没有告诉或撤回告诉、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死亡、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也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最后,对于犯罪预备、实行、未遂、中止和完成,虽然存在犯罪行为,但是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着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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