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订立劳动合同的手续与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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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介绍了劳动合同的定义、目的和重要性,以及订立劳动合同的程序和注意事项。劳动合同是劳动关系双方当事人必须遵守的法律行为,对于保护劳动者的权益,维护社会稳定具有重要作用。在订立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应当认真阅读和理解合同条款,避免因为自己的疏漏而产生纠纷和误解。同时,用人单位也应当如实介绍本单位的情况,保障劳动者的权益和安全。

法律分析

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包括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和社会团体等组织)与劳动者之间所订立的、旨在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劳动合同是确立劳动关系的法律依据。订立劳动合同,是劳动关系双方当事人一件十分重要的法律行为,必须严肃认真并履行一定的手续。

1、订立劳动合同的程序:

劳动合同草案一般由用人单位提出、征求应招工人的意见;也可以由被招工人与企业行政的代表,如厂长、经理,人事处、科长等直接协商,共同起草。

签订劳动合同前,用人单位应向被招工人如实介绍本单位的情况,被招工人也有权提出自己的意见和要求,双方经充分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用毛笔或钢笔填写劳动合同书,并签名盖章。

劳动合同签订后,应当到当地劳动行政机关申请鉴证,并向其主管部门和当地劳动部门备案。

2、订立劳动合同应注意事项:

《劳动合同法》关于订立劳动合同的规定,特别要记住下列三点:

(1)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必须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

(2)劳动合同必须以书面形式订立,如果在一个月的时间内订立的是口头的劳动合同,也是违法的,要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3)如果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直接适用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有关规定。

结语

劳动合同是劳动关系双方当事人一件十分重要的法律行为,必须严肃认真并履行一定的手续。在订立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向被招工人如实介绍本单位的情况,被招工人也有权提出自己的意见和要求,双方经充分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用毛笔或钢笔填写劳动合同书,并签名盖章。签订劳动合同后,应当到当地劳动行政机关申请鉴证,并向其主管部门和当地劳动部门备案。同时,《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必须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必须以书面形式订立,如果在一个月的时间内订立的是口头的劳动合同,也是违法的,要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如果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直接适用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有关规定。因此,订立劳动合同是劳动关系双方当事人必须认真对待的重要法律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二章 劳动合同的订立 第十条 【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五章 特别规定 第三节 非全日制用工 第七十一条 【非全日制用工的终止用工】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终止用工,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三章 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 第三十四条 【用人单位合并或者分立】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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