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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了手印借条是否生效

来源:好走旅游网

盖了手印的借条生效,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当事人签名、盖章或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借条不是两年就失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债务的诉讼时效为三年,从还款期限届满起计算。如果借条没有约定还款日期,出借人可以随时主张还款权利,有效期为出借人主张还款的次日起三年内。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也为三年。超过二十年的不予保护,特殊情况可申请延长。

法律分析

一、盖了手印借条是否生效

盖了手印借条生效。借条也属于一种借款合同,法律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合同成立时一般也就生效了。所以借条盖了手印的就生效了。

《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二、借条两年是否就失效了

借条不是两年就失效了。

一、借条有约定还款期限的,此债务的诉讼时效从还款期限届满起开始计算三年,三年内如果债权人不请求权利的,债务的诉讼时效终止,此债就不受法律保护。如果在借条中没有约定具体还款日期,那么出借人可以随时向借款人主张还款权利,其借条的有效期就应该是出借人主张还款的次日起三年内。

二、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结语

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的规定,盖了手印的借条即生效。而借条的有效期并非简单地两年就失效,而是根据借条中是否约定了还款期限来计算。如果借条中有约定还款期限,则诉讼时效从还款期限届满起开始计算三年。如果借条中没有约定还款日期,出借人可以随时主张还款权利,其借条的有效期应为出借人主张还款的次日起三年内。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从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损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但是,超过二十年的权利受损,人民法院不予保护,特殊情况下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九条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视为合同成立:

(一)以现金支付的,自借款人收到借款时;

(二)以银行转账、网上电子汇款等形式支付的,自资金到达借款人账户时;

(三)以票据交付的,自借款人依法取得票据权利时;

(四)出借人将特定资金账户支配权授权给借款人的,自借款人取得对该账户实际支配权时;

(五)出借人以与借款人约定的其他方式提供借款并实际履行完成时。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八条借贷双方对逾期利率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但是以不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为限。

未约定逾期利率或者约定不明的,人民法院可以区分不同情况处理:

(一)既未约定借期内利率,也未约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参照当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标准计算的利息承担逾期还款违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二)约定了借期内利率但是未约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按照借期内利率支付资金占用期间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四条原告以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为依据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依据基础法律关系提出抗辩或者反诉,并提供证据证明债权纠纷非民间借贷行为引起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据查明的案件事实,按照基础法律关系审理。

当事人通过调解、和解或者清算达成的债权债务协议,不适用前款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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