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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文件和资料管理程序

来源:好走旅游网
技术文件和资料管理程序

1 目的和适用范围

1.1 为确保技术文件和资料规范化、受控有效,特制定本程序。 1.2 本程序规定了技术文件和资料的编制、引用、发放及管理。 1.3 本程序适用于各实验室技术文件和资料的控制。 2 术语

2.1 技术文件:是指确定技术过程应遵循的各种材料。技术文件包括技术性文件和管理性文件。 3 职责

3.1 质量保证部专业主管技术员负责标准引用和测试方法的编制并发放。 3.2 主管单位负责技术文件的审核和批准。

3.3 实验室检测人员负责技术文件的正确执行和保管。 4 程序内容 4.1 受控范围

所有在有效期内的技术文件和资料都是受控文件。 4.2 技术文件的审核与批准。

4.2.1 技术文件必须严格履行各级审核与批准手续。

4.2.1.1 技术标准的引用和试验方法的编制必须经生一汽集团公司工艺处审核和批准后方可采用,并要注明出处。当采用非国标、区域或国标方法时还必须征得顾客的同意,并且双方要形成协议书。

4.2.1.2 程序文件和管理作业文件的审核和批准见公司发《质量体系文件和资料控制程序》。

4.2.2 未经批准的技术文件绝不允许发放使用。

4.2.3 技术文件的审批必须字迹清晰、完整,严禁模拟他人笔迹签署。 4.3 受控技术文件和资料发放保管和作废文件和资料的管理。

4.3.1 受控文件统一由编制人员负责复晒、打印和分发并填写“发文登记”。 4.3.2 实验室班长负责技术文件和资料的保管。

4.3.3 主管专业技术人员负责编制检验“仪器设备清册”、技术标准、操作规

程等的清册及仪器设备说明书的保管。

4.3.4 对无有效期的文件,当文件处于失效状态时,由发放部门统一收回,对规定有效期的文件到期自行作废。

4.3.5 用以存档的作废技术文件必须盖有“作废”字样的标识,并要填写“作废技术文件目录”。 4.4 技术文件的更改。

4.4.1 引用的技术标准和测试方法更改时,由主管技术人员提出申请,报原审批单位审批后方可更改,同时填写并发放“技术文件更改通知单”,更改由技术员或班长负责。如果由其它单位审批时,应获取原审批单位在审批时所依据的有关资料。

4.4.2 相关单位的技术文件和资料更改由归口部门负责。 4.5 技术文件和资料的保密

实验室内有关技术文件和资料需保密的按公司发《技术文件保密制度》执行。 5

相关文件和记录表

5.1 相关程序

《质量体系文件和资料控制程序》 5.2 相关文件

《技术文件保密制度》 5.3 记录表

仪器设备清册 永久保存 发文登记 永久保存 实验室技术文件明细表 永久保存 技术文件更改通知单 永久保存 作废技术文件目录 永久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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