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公司员工管理手册(已执行)1
员工手册
北京XXXX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2010年3月 1日 目录
序言 -----------------------------------------------3 第一章适用范围
------------------------------------3
第五第
第三章六
人章二章事章
纪工管培
律 作 理 训
----------------------------------------3 ----------------------------------5 ------------------------------------6
第
----------------------------------------4 第四章工资与福利
----------------------------------------7 第七章安全与卫生 ----------------------------------8 第八章劳动保护与职业病危害 ------------------------8
第
九
章第
奖十
励章与
惩附
处 则
----------------------------------9
----------------------------------------10
序言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及地方法律法规编制本《员工手册》,以下称“本手册”,其目的是为提高公司人力资源管理效率,保障公司和员工的合法权益,保证公司有序、健康地发展,维护公司的工作秩序,顺利开展业务,使员工充分了解公司的工作制度和福利待遇等基本规章制度。员工应熟读内容,并自觉、
严格地遵守各项条款。本手册是劳动合同的补充文件,是公司和员工之间的权利与义务的约定,未经公司批准不得复印或对外传布。
第一章时效及适用范围
本手册适用于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正式员工(包括派遣人员)、劳务派遣员工、与公司建立劳务关系的员工。但是,对于派遣人员、劳务派遣员工、与公司建立劳务关系的员工,另有其它规定或合同约定,且内容与本手册内容不一致时,优先适用此规定。本手册自2010年3月1日起生效。
第二章纪律 第1条基本义务之一
员工应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本手册及公司其它规章制度,服从公司以及根据组织制度确定的上级指示,团结协作,维护工作场所的秩序,忠实履行自己的职责。努力工作,认真完成自己所担当的工作任务。不断学习,逐步提高个人的专业、业务能力,尽职尽责做好本职工作。
第2条基本义务之二
员工应积极维护公司的名誉和利益,不得做出有损公司名誉、泄露或不正当使用通过工作或其它途径得知的公司商业秘密的行为。非经本人事先许可,不得有意或无意向任何第三者泄漏、传播属于个人隐私的其他职工的个人信息。
第3条基本义务之三
1、员工应遵守以下事项:
a.工作认真,举止礼貌,与同事相处彬彬有礼,相互帮助。 b.穿着整洁且适合工作场所内工作的服装。
c.工作时间内,不以工作之外的目的串岗、互相探访而影响他人的工作。
d.在工作时间需要离开时,应取得所属部门负责人同意且办理好公司规定的相应手续后离开,并在回来
后及时报告;因私会客时,应利用休息时间在公司外进行。 2、员工不得有以下行为: a.在公司内赌博、酗酒。
b.在公司的电脑上安装未取得使用许可的应用软件。 c.未经公司许可将公司的设备或物品用于与业务无关的目的。
d.未经公司许可将与公司工作相关的资料擅自带出公司。 e.利用公司网络传播发布与工作无关信息,以及在公司内外发布有可能给企业带来负面影响的信息。
f.索要接受各类馈赠或其它利益,出于礼仪性接受馈赠时,事后应向部门主管汇报并交由公司处理(100
元以下低值礼品不在此范围内)。
第4条变更通知义务(以下事项发生变更时,应及时报告给公司人力资源部)
1、员工本人的姓名、现住址、家庭住址、电话及身份证号码或其它有效身份证件。
2、家庭成员的亲属关系、姓名、出生年月日、住址、联系电话等。
3、自己或直系亲属的自然情况发生变化时(如出生、死亡等)。 4、其它需要说明的重要事项,如学历、身体健康状况、婚姻状况、生育状况等(如变更信息未能及时告
知相关部门从而产生的后果,由员工自行承担)。 第5条兼职限制
员工在劳动合同期内,未经公司书面许可,不得向公司以外的任何第三方提供工作的协助并获得利益,不得与公司以外的任何第三方签订劳动合同或建立事实上的劳动关系。
第6条非业务目的使用公司设施
员工因非业务目的使用公司的建筑、设施和物品时,应向公司主管部门报告使用目的、内容、方法等必要事项,需事先取得批准。
第7条商业秘密的保护和竞业限制
1、在职期间及离职后,员工均不得将获知的有关公司经营、
技术信息、客户资料等商业秘密泄漏给
第三方,或非法、不正当地使用。如违反保密义务,公司保留通过法律途径追究员工侵权责任的
权利。
2、公司与员工可另行签订保密协议,同时对相关事项加以具体规定。
3、对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公司可与其在其劳动合同或保密
协议中约定竞业限制。 第8条知识产权的归属
员工在合同期内,为完成工作任务或主要是利用公司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等,其包含著作权、专利权在内的全部知识产权均归属公司所有,公司为该知识产权的权利人。
第9条紧急事态的处理
当在公司内发生或可能发生火灾及其它紧急事态时,员工应不受工作时间的限制,迅速、积极、努力地投入到防灾、救灾工作中。
第三章工作 第10条工作时间
公司实行标准工作时间制(轮班工作的员工,在保证国家相
关规定的前提下由公司安排工作时间),员工每周工作5天,每天工作8小时,中午休息 1 小时,具体时间以行政部通知为准。
公休日为星期六、日;法定节假日根据国家规定执行,因工作需要,公司可以调换所规定的公休日。第11条胸卡(工作证)
1、员工应妥善保管公司发放的胸卡(工作证),并在公司内佩戴。
2、当胸卡(工作证)损坏或遗失时,必须立刻报告公司主管部门,并补领新卡(证)。
3、员工辞职、劳动合同终止或被公司解雇时,应将胸卡(工作证)交还公司。
4、员工在进出公司或其它必要的情况下,应按要求出示胸卡(工作证)。
第12条携带物品进出公司
1、因工作需要携带公物出公司时,应到行政部填写“出门条”主管副总签字。
2、不得利用电子邮件等向公司外发送公司文件、资料、软件等,或利用其它媒介将公司文件、资料、软件复制并带出公司。因工作需要,经所属部门负责人批准或按照公司工作程序可以发送或复制代出的除外。第13条进入公司限制
公司禁止有下列行为的员工进入公司,并有权勒令其立即离开公司:
1、携带凶器、易燃易爆物品以及与工作无关的其它危险品者。
2、严重影响卫生或人身健康者或带酒气者。 3、妨碍工作,扰乱或企图扰乱工作秩序者。 4、法规或本手册中禁止就业的人员。
5、其它被认为有碍公司经营及员工人身安全者。 第14条考勤
职工应在规定的上班时间前到达工作地点,上班时间和下班时间应有(考勤卡或其它形式的)考勤纪录。职工因公务直出或直归、缺勤、迟到、早退、忘刷卡纪录或其它考勤出现不正常纪录时应有上级确认。详细规定参照公司《考勤管理制度》。
第15条不影响考勤成绩的迟到、早退和缺勤
在履行规定的手续后,下列情形不影响员工本人的考勤成绩:
1、行使选举权以及法律赋予公民的其它权利时。 2、作为各级人民代表、委员或法院证人、见证人、旁证人及陪审员履行职务时。
3、为预防传染病由公司安排暂停工作时。
4、因自然灾害及其它特殊情况,非员工本人因素不能出勤时。
5、于上述各款类似的其它情况。
第16条休假的调整公司可根据工作需要,合理调整员工申请的休假日期。
第17条出差
公司可根据工作需要安排员工出差。具体规定参照公司另行制定的相关规定。
第四章工资与福利 第18条工资
原则上,员工工资采用月薪制。详细内容参考公司另行制定的相关规定。
第19条工资的计算时间
工资的计算时间按自然月计算。月中录用及离职者按实际出勤天数计算。
第20条支付日和支付方式
1、公司在次月15日向员工支付当月工资。
2、公司批准的特殊情况可按实际出勤天数计算后以现金方式支付。
3、公司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支付员工工资,在经得公司员工同意后,可延迟支付。
第21条工资调整
原则上,根据公司的经营状况和薪酬制度以及个人业绩、人事评价,每年对工资进行一次调整,具体条件与实施办法公司将另行制定。
第22条加班工资
1、经过加班审批的员工的加班工资按照国家法律规定执行且与当月工资一并支付。
2、副总经理级以上的高级管理人员实行不定时工作制,不作为加班工资的计发对象。
3、公司特别规定的特例人员即可以根据工作需要自行调整工作时间,实行不定时工作制,不作为加班工
资的计发对象。 第23条代扣代缴
1、公司从员工工资中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社会保险、公积金的个人负担部分。
2、应司法机关要求扣除的金额以及公司另行规定的其它部分。
3、职工偿还公司的借款及违反公司规定的处罚款。 第24条社会保险
1、公司按照国家及当地政府有关规定为员工交纳各项社会
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其支付标准遵照国家以及
地方政府的相关规定执行。
2、因员工不能及时提供相关材料或提交的材料不被社保机构认可的,员工应承担因此造成的不利后果。
3、员工因病或非因工负伤期间的待遇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执行。
4、员工因工负伤期间的待遇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执行。 5、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女员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待遇,公司按当地有关规定执行。
第25条福利
公司可根据自身经营状况、经营效益等相应调整员工各项福利待遇。
第26条奖金
公司根据上一考核期的经营状况、业绩和职工的贡献发放年度奖金,奖金的评定标准、发放金额将根据公司实际经营状况由公司董事会决定。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haog.cn 版权所有 赣ICP备2024042798号-2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