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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会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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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会管理制度

一 总则

1.为进一步加强学生会组织建设和干部管理,改进干部作风,提高干部素质,增强学生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制定本《细则》。

2.本《细则》由学生会主席团负责解释,必要时可以吸纳各部部长参与。

二 例会制度

1.主席团是学生会的核心,主持学生会的常规工作,负责制定新学期学生会的工作计划及安排有关事宜。

2.每两周召开一次例会,主席团每周一次例会,主席、副主席及各部门负责人总结上一周学生会工作情况,针对下一周活动进行工作布置。

3.主席团负责督促和监督学生会各部工作的实施和完成情况。

4.学生会各部在活动安排之前应向主席团递交活动筹备表,并由主席团审议通过方可举行活动。活动完成之后,向主席团递交工作总结,主席团对其进行评议。

5.学生会成员的增补和职务任免,先由主席团提名,讨论通过再提交院党总支审议通过。

6.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例会或活动者必须严格履行请假手续。

7.无故缺席者(含请假无效者),第一次警告,第二次除名。

8.例会迟到三次劝其退出学生会。

9.例会由主席主持,主席因故不能出席,由副主席主持。

10.例会实行签到制。

三 请假制度

1.请假者必须出具亲自书写并签名的请假条,其它请假方式均为无效(特殊情况除外)。

2.请假条应由请假者本人递交主席或部长。

3.请假条必须经主席或部长签字同意后方为有效。

4.副主席必须向主席请假,主席必须向主席团请假,主席团过半数同意后方为有效.

5.请假条由办公室存档保管。

四 财务管理制度

为充分提高学生会活动经费的利用率,促使全体学生会成员形成节俭,高效的优良作风,使活动经费落到实处,学生会特出台此项管理制度.

1.学生会办公室内所有财务由办公室主任实施责任制管理。

2.学生会活动经费实施专人管理,严格审批.所得开支,均需有详细的说明和充足的理由并作详细记录。买的东西必须有收据才能报销。

4.办公室内所有公共财务个人不得私自带出。如需借用,需经办公室主任批准,谁借出谁负责收回,并在三日内归还。如有丢失或损坏,需按损坏程度原价赔偿。

5.每学期末,学生会主席,副主席联合办公室成员共同清理一次学生会财物。

五 工作责任制度

1.为促使学生会干部在学院的直接领导和正确指引下,更好的发挥桥梁纽带作用,特制定此制度。

2.下列情况之一者,由系学生会主席团研究决定免除其职务。

(1)触犯国家法令或受校、院行政纪律处分者。

(2)无论任何原因,须留级降级者.

(3)拒不接受组织分配的工作任务或因主观不努力给学生会、班级工作造成较大损失者.

(4)在工作中,受院团委院学生会及上级有关主管单位领导及教师屡次严肃批评,拒不改正者。

(5)在院系召开的有关会议中无故三次迟到,两次缺席者。

3.其它情况由学生会主席团提出建议,报系党总支审议批准给予其相应的纪律处分。

六 活动基本要求

1.各部组织活动要以“应同学之趣,针对现实生活”为宗旨,积极举办各种活动.

2.各项活动要重质量、重品味、求创新。

3.各部在举行活动前一星期必须向主席团提交活动申请表。主席团批准后方可举办。

4 .获得批准的活动应认真填写好活动筹备表.

5.活动举行时实行签到制,每位成员必须在活动开始前30分钟到场或按照活动组织者规定的时间到场,因特殊情况不能出席者必须严格履行请假手续。

6 .活动正式举行前一天相关工作安排到位。

7 .举行活动时,学生会成员应佩带工作证.

8 .活动结束相关部门应将工作计划、工作总结交于办公室,文件由办公室负责存档保管。

七 学生会值日制度

1 .凡学生会成员应按排定的值日表自觉进行卫生值日。值日内容包括扫地、拖地、擦桌子等.

2.每次值日后应在值日日志上作好记录,以便查证。

3. 如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值日,应与他人提前调换,并在记录中说明原因。

4.不论任何原因,不按时值日者,即取消评优资格。

5 .非本周值日同学,在学生会工作学习后,应自觉进行清理,将学生会打扫干净,如发现工作垃圾残留后,将由该同学负责一周的清扫工作。

6.值班时间内,值班人员不能擅自离开岗位,有事必须履行请假手续。

7. 学生会财产一律由学生会办公室统一管理,任何人不能私自动用,需借出者经办公室主任同意后方可借出.借出物品应认真登记,写清借条。

8. 值日人员负责接待来访人员,遇到重要事件及时向系领导汇报。

9.值日人员认真填写值日日志。

八 学生会成员考评细则

1.为进一步加强系学生会的组织建设和干部管理,改进干部作风,提高干部素质,增强学生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2.本<细则〉由学生会主席团负责解释必要时可吸纳各部部长参与。

3.本〈细则>采用扣分制(百分制)和加分制。

例会

1.时间每周一日下午16:30在314理会实行签到制。

2.因病因事不能出席者必须严格履行请假手续,请假手续参照物理系学生会制度细则有关规定.

3.无故缺席含请假无效者首次扣10分, 第二次扣15分,第三次予以辞退,并向学生所在班级和全系通报。

4.例会迟到者首次扣5分,第二次口10分,第三次扣15分,理会迟到三次以上者予以辞退,并向学生所在班级和全系通报.

5.例会设置迟到席。

6.例会主持、发言、汇报、商谈等方面的质量纳入考评、考评为中者扣5分,差者扣10分,并予以警告,不良表现两次者予以辞退,并向学生所在班级和全系通报.

值班

1。每晚十点查寝.

2.如需调班,当班者必须提前自行与他人协调安排好,并告之主席或部长.

3.迟到、早退或值班期间擅自离岗者经抽查核实,首次扣10分,第二次扣15分,第三次以上含三次即予以辞退,并向学生所在班级和全系通报。

4.无故不值班必须做好值班记录并签名,同时及时处理相关业务或相关人员转达 ,转达时间不能超过当晚11:30.

转达时必须转达到本人,无故不转达或转达不到位者每次扣5分, 如因特殊情况无法转达, 转达人应根据情况主动完成该工作。

活动

1.活动实行签到制,每位成员必须在活动开始前30分钟到场或按照活动组织者规定的时间到场。

2.因病因事不能出席者必须严格履行请假手续,请假手续参照物理系学生会制度细则有关规定。

3.无故缺席含请假无效者 首次扣10分,第二次扣15分,迟到三次以上者予以辞退,并向学生所在班级和全系通报。

4.迟到首次扣5分,第二次扣10分,第三次扣15分,迟到三次以上者予以辞退,并向学生所在班级和全系通报。

5.凡能够主动帮助其他部门解决困难,提出好的建议者 ,视具体情况 ,可加10分。

6.活动表现从团结协作,负责敬业,积极主动等方面综合考虑,中者扣5分,差者扣10分并予以警告.

说明

1.本细则分值每月汇总公布一次。

2.加分制与扣分制相互独立,互不干涉,即加分值不记入总分。

3.每三个月为每位干部汇总总得分,总分为60分以下者,即予以辞退并向学生所在班级和全系通报69分者予以警告。

4.任何一个部门开会外联部成员必须参加.

一、 总则

学生社团组织是由学生自愿组成、为实现成员的共同意愿、按照其章程在学校内部开展活动的非营利性组织。学校鼓励和支持社团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学校规章制度的前提下,开展健康、有益的样园活动,丰富校园文化生活,帮助广大学生扩大知识视野,陶冶情操,培养能力。

二、社团组织

(一) 各社团必须在学校领导下,在学生处、校团委具体指导下开展工作。

(二) 社团的名称,应根据名实相符的原则,由申报者提出,由学生处核准确定。

(三) 社团在基本任务是根据广大同学的兴趣爱好类活动,进行全校性的相关知识的宣传,增加学生的知识,提高自身的素质.开展健康有益、丰富多彩的课外学习活动,为广大的同学提供开展活动的场所、时机和各种条件,达到学以致用的目的。

(四) 学生社团的成立,需遵循专业性质相似或相近的原则,并有一位以上校级指导教师。指导教师对社团活动予以指导,并对重要活动予以把关。

(五) 凡在校的学生,不分民族、性别、年龄和宗教信做错了均可自由加入某个社团.

(六) 社团成员对本社团工作有讨论、建议和批评的权利:有选举和被选举的: 有遵守社团章程,执行本社团决议的义务:有积极参加本社团活动的义务.

(七) 各社团由社团理事会负责管理,社团理事会由会长、副会长、理事组成。会长、副会长、理事均通过公开选拔产生,由校团委负责监督和批复。

(八) 社团理事会成员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坚持下去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品行端正:热心社团工作并具有与社团性质相关的特长和才能:学习成绩良好:班主任家长支持其参与社团活动:在校期间内末受过任何处分。

三、社团组织的管理

(一) 社团的管理部门和组织建设

1 学生处是全校所有社团的管理部门,具体负责所有社团的管理工作。主要职责是负责学生社团的成立,注册,更名,合开,注销,备案,协调,支持,指导社团开展活动:帮助社团解决困难,提供条件:社团考核评比等。

2 每个社团必须安排固定的指导单位和指导教师

(1) 社团指导单位和指导教师应积极参与,七实加强对社团工作和活动的指导:

(2) 指导单位应是学校各处室,教研组,年级组。指导老师就是热爱学生工作,有专长和责任心强的专业教师,

(3) 指导教师统一由校团委和指导单位选聘校内专任教师,专业教师或其他对该社团能够给予指导的人员担任,采取一年一聘制度,学校对选聘的指导老师计算机兼职课时量

(4) 指导老师因故无法继续担任,学校应聘请新的指导老师,并暂停学生社团活动,学生社团因故被注销,其指导单位和指导教师自动解聘。

3 学校为学生社团活动的正常开展提供必要的场所及物质保障

4 学校教职工指导学生社团活动列入教职工年度评先评优,晋职晋级的考核内容。

(二) 社团的成立

1 凡学校在籍在读学生均可发起成立学生社团:

2 发起成立社团应有10名以上学生发起成立,其中主要发起人不少于3人

3 社团成立流程

(1) 发起成立社团的主要负责人向学生处提交基础材料(基础材料包括申请报告,社团

章程,社团负责人简历,指导老师关于推荐成立社团的报告)

(2) 学生处对其进行审核考察,审核通过后报校长办公会审批:

(3) 校长办公会审批通过后,学生处通知申请社团主要负责人领取并填写(郴州综合职业中专学校学生社团登记注册表)一式两份,履行正式审批登记手续

(4) 申请成立的社团应在审批通进后一周内,在学生处指定时间和地点公开招募社团会员:

(5) 申请成立的社团应在审批通过后两周内,以公开会议形式宣布社团成立,并在会上公开选拔产生社团理事会,由学生处负责监督和批复.

(三) 社团换届

1 学生社团每届理事会原则上任期一年。

2 理事会任期届满,应在每年6月份左右进行换刷选举,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换届的学生社团,需经学生处同意。

3 社团理事会换届,社团理事会候选择人公开选拔由学生处负责全程监督,当选择的社团理事会成员报学生处审批通过后上岗。

4 社团理事会候选择人产生程序及规定;

(1) 由上一届理事会成员集体讨论,提名:

(2) 由上一届理事会领取并填写社团干部候选人提名登记表,填好表后交学生处

(3) 由学生处向被提名人所在年级,班级征求意见

(4) 由学生处将无异议提名候选择人交与该社团上一届理事会主要干部共同确定正式候选人,(社团候选择人人数应多于理事会干部人数的20%)

(5) 召开社团成员大会,差额选举办

(6) 在学生处组织下召开新一届理事会干部会议,进行分式

(四) 社团成员的招募/管理

1 各社团每学期公开招募社员一次,招募时间(原则上为开学前三周)地点等由学生处确定后通知各社团,各社团需制定详细招募社员方案报学生处审定后实施

2 各社团需在公开招募社员前一周在指定位置张贴醒目招募广告,招募广告需经学生处审定通过后方可张贴

3 各社团招募的社员需认真填写(郴州理式职业中专高斯贝尔分校),交学生处注册后,由各社团负责存档

4 和社团理事会需严格按照社团章程对该社社员进行管理,社员在活动中出现违反校规校纪行为,除按照该社章程进行处理外,需移交校学生处进行严肃处理

5 无学生处的审定批准,各社团理事会不得以任何形式介绍,带领社员到校外参加任何

性质的活动,学习,比赛等,也不得擅自邀请校外人员到校内参与任何形式的活动,一经发现,由学生处解散该社团,并由学生处发出通报.

(五) 社团活动管理

1 各社团活动必须在不影响课堂学习,自息,不违反学校纪律的前提下进行,一般每月不少于一次

2 各社团活动开展流程

(1) 各社团在开学后两周内将该期活动计划(包括活动构想,活动时间,地点,内容,方式,聘任指导教师等)上报学生处

(2) 学生处对所有社团上报活动进得审批,拟定学校社团活动学期计划表,报校长办公会审批

(3) 校长办公会审批通过一,各社团按照学校社团活动学期计划表筹备该期活动

(4) 根据社团活动学期计划表安排,在活动开展前十天,该社团理事会将活动方案(包括具体计划,指导老师安排,经费预算等)以书面及电子文档形式上报学生处

(5) 学生处会同学处对活动方案进行审批,安排好指导教师,确定指导教师课时量,社团理事会按照批准后的方案活动,学生处将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全程监管

(6) 活动开展结束后,社团应将活动新闻稿,活动照片以及活动总结(包括活动成果,经费使用情况等)以电子文档形式上报学生处

3 各社团需在每次活动前一周内推出活动宣传画,经学生处审定后张贴在公告栏.各社团如需印刷材料,刊物等,需交学生处审定通过后方可印刷。

(六) 社团经费管理

1、 各社团应本着勤检、节约、少花钱、多办事、办好事的原则开展社团活动

2、 社团经费包括:会费、拔款等;

3 社团的经费一律由社团理事会安排专人负责管理:

4、 社团如确定需要收取会费,必须向学生处提出书面申请,但每学期只收取一次,会费不得超过30元/人

5、举行大型活动需学校拔款的社团,须提前向学生处提交活动方案及经费预算申请报告

四、学生社团的奖惩

(一)定期对全校学生社团进行综合评估,评选出校级“优秀社团\"/“优秀社团活动\"/优秀社团干部“。

(二)对违犯本制度的学生社团,学生处将视情节给予警告/严重警告/勒令整改和撤销等处分,并对社团负责人上报学校根据学校(学生奖惩制度)给予处分

(三)受勒令整改处分学生社团,经考核合格,学生处周章老哥重新开展社团活动,若经

考核仍不合格,则解散

(四)学生社团有下列情形之者,学生处有权将其解散.

1/实际会员不足10人

2/社团末按照规定进行注册

3/社团连续3个月没有,且机构瘫痪/管理混乱

4/不接受指导处室/指导老师和学生处的指导/管理和监督,不及时完成学校交给的任务

5/受到大量的会员或其他人员投诉并查证属实

6/造成重大责任事故

7/社团成员三分之二以上社团解散

五附则

1/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实行.

2/本章程解释权归学生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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